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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企業名人身後遺產分配與接班爭奪戰又成為新聞焦點,但有些遺產卻無人繼承或被拋棄繼承,最後都依法上繳國庫。國庫署表示,統計近5年,共收到此種「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」共3.78億元,單筆最高1.9億元。

依民法規定,遺產經過催告,但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,遺產在清償債權,並交付遺贈物後,若有賸餘歸屬國庫。扣除少見的超大筆1.9億元無人繼承遺產,近5年來上繳國庫的無人繼承遺產,平均每年約卅多件、3750多萬元,歸入國庫後統籌運用。

為什麼遺產高達1.9億元,但卻找不到繼承人?國庫署高層說,無人繼承遺產要經過層層嚴謹的法定程序,通常法院會選定律師、地政士、會計師等擔任遺產管理人,處理完畢後後才會進入國庫。因此,國庫署不清楚每筆上繳的無人繼承遺產背後原因為何,但「每個遺產案背後應該都是一個複雜的生活故事」。

國庫署官員猜測,早期無人繼承遺產可能多來自孑然一身的大陸來台老兵,近期可能是因為繼承人拋棄繼承。一般而言,遺債大於遺產才會被拋棄繼承,可能繼承人沒算清楚、涉及訴訟,或者不知道修法後,繼承人償還遺債僅須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。

國產署官員表示,多數無人繼承遺產內容很複雜,除了現金外,還有不動產、債權及債務等,如果明顯遺債大於遺產,很難會有剩餘的錢來支付遺產管理人的費用,而遺產又以不動產為主,法院常會指定國產署擔任遺產管理人。

國產署官員說,擔任遺產管理人要蒐索及保存遺產、進行公示催告程序、清償債權及交付遺贈物職務,處理被繼承人訴訟案件,問題很多,還要編預算墊付代管期間要繳的地價稅、房屋稅。

國產署官員說,因多半遺債大於遺產,所以擔任遺產管理人要面對一大堆債權人,打官司是家常便飯,最後「大部分都是賠錢」,很少能上繳國庫。處理此類案件,短則一年半,長則七、八年以上,問題又多又麻煩,目前正在處理中的案件還有上千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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