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紓解壽險業資金運用壓力,金管會預訂今(15)日討論定調壽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額度,從預告的淨值30%上限,拉高到40%與可運用資金2.5%取低者,另外增加壽險RBC如逾300%可再加碼至可運用資金3%或淨值40%,新額度比預告額度多出新台幣1,000億元以上。

央行已二度降息,股票市場波動度也大,1年收入2兆多資金的壽險業,苦無標的可強化投資報酬率,大型壽險公司多強調今年要再加碼國際板債券、海外投資及外幣傳統保單,減碼國內低收益部分,如銀行存款、房貸等。

先前金管會鼓勵壽險資金到海外各大城市去買「地標性大樓」,採逐案申請排除淨值10%限額,如國泰人壽在倫敦已投資兩棟大樓,另外日本、大陸也另有核准的投資額度;新光人壽已買下倫敦天恩街大樓;富邦人壽則買下倫敦3棟大樓及核准投資比利時1棟大樓,正在申請再買倫敦坎農大樓。

保險局擔心逐案核准會讓壽險業以為投資海外不動產「無上限」,2月開始預告「淨值30%」為上限,但可免逐案申請核准,壽險業最大投資能量鎖在新台幣3,059億元。更重要的是,富邦人壽已投資金額加計正申請的坎農大樓,約占淨值36%,等於完全卡住最後一件申請案,未來也無法再加碼,因此透過壽險公會等管道,不斷向金管會申請擴大額度、與淨值脫鉤。

據了解,金管會今天將召開業務會報討論此法規,初步草案是分三級制,一、資本適足率(RBC)200%以上、不到250%者,就是可運用資金1%與淨值10%取較低者為投資上限;二、250%以上但未滿300%者,是可運用資金2.5%及淨值40%取低者;三、300%以上者可提高運用資金的3%與淨值40%取低者。

(工商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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